Wal-Mart Store,Inc(以下簡稱Wal-Mart) 的成功建立在從1962 年創立以來一向秉持的以下三個基本信念: 1.尊重個人 2.服務顧客 3.力求卓越 Wal-Mart一向以反映這三個基本信念的方式來經營,也期望Wal-Mart 的供貨商在承包、分包和其它業務關系上恪守這些信念。此外,由于Wal-Mart 供貨商的行為可能會影響Wal-Mart及其聲譽,因此Wal-Mart要求其供貨商、和供貨商的承包商共同遵守這些標準,Wal-Mart保留對供貨商的工廠和供貨商之承包商的工廠進行不定期、不先行通知的檢查之權力,以確保供貨商遵守這些標準。
遵守相關法律及慣例:供貨商應遵守其營業所在司法區的所有地方和國家法律規定,以及業界之慣例。若法律規定和業界慣例有沖突時,供貨商應該,最起碼,遵守其營業所在司法區的法律規定。但是,若業界慣例高于國家法律規定,Wal-Mart會選擇那些達到業界慣例的供貨商。Wal-Mart 的供貨商應遵照以下的聘雇規定: 報酬:供貨商應遵照其營業地的地方及國家法律規定,或該國盛行的地方標準(如果盛行的地方標準較高的話),提供他們雇員合理的工資及福利。
工作時數:供貨商應遵守其營業地的地方標準和適用法律,采用合理的雇員工作時數。供貨商的雇員每6天不得工作超過72 小時或每個連續的72小時周期內總工作時數不得超過24小時。供貨商之工廠應該朝每一工作周60小時的目標努力。Wal-Mart 不會采用那些經常要求員工在法律規定的工作時數之外工作,而沒有依法給予適當的報酬的供貨商。雇員應被準予合理的休假天數(至少每7天有一天休假日)和請假權利。
反歧視/權利:所有聘雇的條件皆根據個人的工作能力,而非個人的特征或信仰。Wal-Mart 會選擇那些不因種族、膚色、國籍、性別、性傾向、宗教、殘障或其它類似因素而歧視他人的供貨商。
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權利:供貨商應尊重雇員是否參加任何團體的自由,只要這類團體在他們國家是合法。供貨商不得干涉、阻擾或禁止這類合法的活動。
強迫或囚禁勞工:Wal-Mart 不允許強迫或囚禁勞工的情形。
童工:不接受使用童工的供貨商或分包商之產品。不得雇用任何年齡小于制造業司法所規定的人員。無論如何,供貨商及其分包商皆不得雇用年齡小于14歲的工人。
移民法和政策的遵守:供貨商僅能夠雇用或使用有工作證的合法工人。在批準工人工作之前,供貨商必須審核他們的工作證正本(非復印件)以確定所有工人的合法身份。務必實施工人合法身份確認手續。供貨商必須經常審計雇員代理機構,監督政策的遵守。
工作環境:制造 Wal-Mart 銷售商品的工廠應該提供適當的醫療設施,并確保所有的生產和制造程序是在合乎工人健康、安全的條件下進行。Wal-Mart 不與任何提供不健康或危險工作環境;或利用精神或肢體懲戒方法的供貨商有業務來往。
保安:供貨商應在所有的制造工廠和倉儲設施采取適當的保安措施,并實施供應鏈保安程序以預防非列于貨單的貨柜混入出口貨運(如禁藥、炸藥、危險生化物品和)。此外,每個制造工廠和倉儲設施必須有書面的保安程序,并保存管制程序實施紀錄以茲證明,并避免無托運單貨物流入。
關心環境:我們鼓勵供貨商減少包裝并使用可回收和無毒性材料。
檢查權:Wal-Mart或由Wal-Mart指派的第三方會采取一些行動,例如檢查工廠,來實施和監督以上這些標準。
機密性:供貨商不可向他人透露,也不會為私人的或他人的目的而使用,任何商業秘密、機密數據、知識、設計、數據、技術、或其它Wal-Mart認為機密的信息。"供貨商標準"必須張貼在各個制造產品的工廠內,所有雇員都看得到的地方。如果你知道有供貨商、工廠或Wal-Mart的伙伴違反這些標準,請撥請撥當地電話。或寫信到: Wal-Mart Stores, Inc., Ethics Office, 702 SW 8th Street, Bentonville,AR, 72756-0860,或發送電子郵件到: ethics@wal-mart.com |